2010-04-17 00:00
ECFA三次協商 納入金融業
兩岸ECFA第三次正式協商將在4月底於北京舉行,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昨(16)日表示,目前還沒正式收到開會的通知,相關細節目前由海基、海協兩會安排中,屆時將就早收清單進行確認。
大陸商務部發言人姚堅15日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三次專家工作商談將於4月下旬在北京舉行。姚堅說,上次ECFA磋商在台灣桃園進行,雙方達成多項共識和進展。
第三次商談雙方將進一步完善ECFA內容,推動早日達成協定。
經濟部官員說,兩岸對於在5、6月舉行的第五次江陳會中簽署ECFA已有相當高的共識,依照目前ECFA談判進度,兩岸還需要一至二次正式協商,才能敲定文本內容、貨品與服務業早收清單。
據指出,兩岸ECFA金融服務業非正式協商目前最有可能舉行的時間是在4月中旬,由金管會派員與中國銀監會、保監會及證監會等相關主管機關洽談兩岸證券、銀行以及保險等開放問題。
兩岸進行ECFA第二次正式協商時,未如外界預期將金融業納入。官員表示,如果金融服務業非正式協商有具體結論,第三次ECFA正式協商可望納入金融服務業。
在第二次ECFA正式協商中,最關鍵的共識就是大陸同意不要求台灣擴大開放台灣農產品以及調降關稅。
但大陸提出超過700項清單項目,其中包括多項台灣弱勢工業產品,也引起外界高度關注。
物流業 | 經濟何孟奎 | 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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